想要了解或报考【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的考生们,录取分数线是考生们择校、择专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天任教育为您整理了近年的录取分数线,希望能对考生们有所帮助~(如果您想获取更专业、更个性化的考研指导,可以点击右下角的弹窗进行咨询哦~)
一、2022年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考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我校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095138 | 农村发展 | 33 | 50 | 286 |
125300 | 会计 | 50 | 100 | 197 |
其余所有学科专业 | 执行2022年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 |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执行2022年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 |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满分500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230分;满分300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165分。 | |||
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即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
说明:
我校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5日12: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申请,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suseyjs@163.com)。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考生编号+姓名+加分项目名称。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向复试学院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即可,不用重复提交学校研招办邮箱。
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
附:2022年考研国家线
二、2021年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报考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095138 | 农村发展 | 33 | 50 | 274 |
125300 | 会计 | 46 | 92 | 200 |
其余所有学科专业 | 执行2021年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 |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执行2021年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 |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满分500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200分;满分300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150分。 | |||
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即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
说 明:
1.我校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4日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申请,发送至学校研招办邮箱(suseyjs@163.com)。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考生编号+姓名+加分项目名称。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
2.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综合研判、科学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并通过学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suse.edu.cn/)和研招网对外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形式为远程网络复试;复式平台为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或钉钉系统。复试时间自3月24日起,具体时间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安排通知。
4.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各学院网站,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也将同步链接更新。
5.我校将加强考生咨询服务,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学校研招办及各学院的联系电话与招生邮箱已发布,考生如有其他疑问,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
附表:2021年考研国家线
三、2020年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一单元 | 二单元 | 三单元 | 四单元 | 总分 |
095138 | 农村发展 | 34 | 34 | 51 | 51 | 272 |
125300 | 会计 | 90 | 45 | / | / | 188 |
其余所有学科专业 | 执行2020年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 |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 执行2020年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 |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满分500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200分;满分300分的专业,总分不低于150分。 | |||||
注:“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即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
说明:学校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计划/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附表: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 |||||||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A类考生① | B类考生② | 备注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哲学 | 300 | 42 | 63 | 290 | 39 | 59 | ①A类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的考生。一区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②B类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的考生。二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③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冶金工程[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矿业工程[0819]、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农业工程[0828]。④中医类照顾专业: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⑤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
经济学 | 343 | 48 | 72 | 333 | 45 | 68 | |
法学 | 325 | 46 | 69 | 315 | 43 | 65 | |
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 331 | 46 | 138 | 321 | 43 | 129 | |
文学 | 355 | 52 | 78 | 345 | 49 | 74 | |
历史学 | 324 | 44 | 132 | 314 | 41 | 123 | |
理学 | 288 | 40 | 60 | 278 | 37 | 56 | |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 264 | 37 | 56 | 254 | 34 | 51 | |
农学 | 253 | 33 | 50 | 243 | 30 | 45 | |
医学(不含中医类照顾专业) | 300 | 42 | 126 | 290 | 39 | 117 | |
军事学 | 265 | 37 | 56 | 255 | 34 | 51 | |
管理学 | 345 | 49 | 74 | 335 | 46 | 69 | |
艺术学 | 347 | 38 | 57 | 337 | 35 | 53 | |
体育学 | 277 | 35 | 105 | 267 | 32 | 96 | |
工学照顾专业③ | 254 | 34 | 51 | 244 | 31 | 47 | |
中医类照顾专业④ | 300 | 41 | 123 | 290 | 38 | 114 |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⑤ | 248 | 30 | 45 | 248 | 30 | 45 | |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8分。 |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 | |||||||
专业学位名称 | A类考生① | B类考生② | 备注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 | 343 | 48 | 72 | 333 | 45 | 68 | ⑥临床医学[1051]、⑦口腔医学[1052]、⑧中医[1057]专业:根据相关规定,“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对外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同时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⑨同⑤ |
审计 | 175 | 44 | 88 | 165 | 39 | 78 | |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警务 | 325 | 46 | 69 | 315 | 43 | 65 | |
教育、汉语国际教育 | 331 | 46 | 69 | 321 | 43 | 65 | |
应用心理 | 331 | 46 | 138 | 321 | 43 | 129 | |
体育 | 277 | 35 | 105 | 267 | 32 | 96 | |
翻译、新闻与传播、出版 | 355 | 52 | 78 | 345 | 49 | 74 | |
文物与博物馆 | 324 | 44 | 132 | 314 | 41 | 123 | |
建筑学、城市规划、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 | 264 | 37 | 56 | 254 | 34 | 51 | |
农业、兽医、风景园林、林业 | 253 | 33 | 50 | 243 | 30 | 45 | |
临床医学⑥、口腔医学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学 | 300 | 42 | 126 | 290 | 39 | 117 | |
中医⑧ | 300 | 41 | 123 | 290 | 38 | 114 | |
军事 | 265 | 37 | 56 | 255 | 34 | 51 | |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 | 175 | 44 | 88 | 165 | 39 | 78 | |
艺术 | 347 | 38 | 57 | 337 | 35 | 53 | |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⑨ | 248 | 30 | 45 | 248 | 30 | 45 | |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8分。 |
1、所有参加2019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国家线)”的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凡是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上线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考生须接受德、智、体全面考核,我校将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3、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1)我校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我校执行教育部一区国家线复试基本要求);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合格分数线:会计硕士总分不低于150分,其余学科领域总分不低于200分。
五、2018年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分数线1、所有参加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达到“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国家线)”的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凡是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上线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研究生培养要求的重要部分,考生须接受德、智、体全面考核,我校将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3、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1)我校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我校执行教育部一区国家线复试基本要求);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调剂系统3月23日开通,个别外地学生可与学院先确认调剂资格,到校后再在调剂系统中填报);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合格分数线:工学、工程硕士总分不低于175分,其他学科专业总分不低于200分。
六、2017年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分数线1、我校所有一志愿上线考生(我校执行教育部一区国家线复试基本要求);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调剂系统3月17日开通,个别外地学生可与学院先确认调剂资格,到校后再在调剂系统中填报);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合格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80分。
七、2016年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分数线1、在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及学校具体情况,确定我校的复试分数线为国家线A区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180分。
2、研究生招生办应严格按照我校复试分数线及录取原则,根据学校的招生规模及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及时将复试名单发各招生学院。
3、为引进竞争机制,选拔生源,提高复试有效性,各专业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2。
4、各招生学院应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按时到校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