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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刑罚的执行机关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04-21 17:04:40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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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刑罚的执行机关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刑罚的执行机关”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刑罚的执行机关

(一)主刑:

1、管制:原来为公安机关,《修正案八》修改为社区矫正组织。

2、拘役:公安机关。

3、有期徒刑:监狱,如果余刑在3 个月以下,由看守所执行。

4、无期徒刑:监狱。

5、死缓:监狱。

6、死刑立即执行:法院。

(二)附加刑:

1、罚金:法院。

2、剥夺政治权利:公安机关执行。

3、没收财产:法院。

(三)刑罚的特殊执行方式与变更

1、缓刑:原来为公安机关,《修正案八》修改为社区矫正组织。

2、减刑:主刑由哪个机关执行,减刑以后仍然由哪个机关执行。

3、假释:原来为公安机关,《修正案八》修改为社区矫正组织。

4、暂予监外执行: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为社区矫正组织。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刑罚的执行机关”,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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