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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层次理论
1.理论内容
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1943年提出。他认为需要从低到高划分为5个层次,又在1954年补充到7个层次。
(1)生理的需要
维持人正常生活条件的需要,如人对食物、水分、空气、睡眠、性的需要等。它是人的所有需要中最重要、最有力量的需要。
(2)安全的需要
人们要求稳定、安全、受到保护、有秩序、能免除恐惧和焦虑等需要。婴儿的安全需要显得尤为强烈。
(3)爱和归属的需要
要求和其他人建立情感的联系,希望归属于某一个群体并在其中获得某种地位的需要。
(4)尊重的需要
包括自尊和希望受到别人尊重的需要。
(5)认知的需要
包括求知、理解、探索和好奇。马斯洛认为学习和发现的愿望,以及探索新异事物与未知世界的愿望是人性的基本方面之一。
(6)审美的需要
表现为人们追求对称、秩序与和谐,这也是人性的基本方面之一。
(7)自我实现的需要
希望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潜能,不断完善自己,完成与自己能力相称的事情,实现自己理想的需要。马斯洛在1970年又修正了自己的理论,将后三类需要即认知、审美和自我实现这三种需要合并为“自我实现的需要”。
2.理论观点
(1)这五种需要都是天生的、与生俱来的,但自我实现的需要于成人后才出现。
(2)无论从种族发展还是从人类个体的发展来看,层次越低的需要出现得越早,层次越高的需要出现得越晚。层次越低的需要力量越强,潜力越大,它们能否得到满足直接关系到个体的生存,因而又叫缺失性需要。
(3)只有较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或部分满足之后,高一层次的需要才会出现,并成为推动个体活动的主要动力,而已经满足的需要不再是当前推动个体活动的动力。(层次性)
(4)高层次的需要不是维持个体生存所绝对必需的,但高层次需要的满足有益于健康、长寿,所以又叫生长性需要。高层次的需要必须具备更好的外部条件。
(5)需要层次的划分也不是绝对的。不同的人对需要的追求也会表现出不同的情况。例如:有人特别讲究自尊,只有当他觉得受到尊重、比较自信时,他才会去追求爱和归属。
(6)需要不同层次的力强弱也不是绝对的,如舍生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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