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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高空抛物罪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2-12-27 21:42:48  |  关键词: 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 高空抛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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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刑法主观题带背:高空抛物罪”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高空抛物罪

概念:这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

1、客体:复杂客体:妨害正常社会管理秩序,还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益。

2、客观方面:(1)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

(2)要求情节严重才成立犯罪。

(3)关于本罪的竞合:

① 如果达到对公共安全足够高度的危险,属于想象竞合犯,按照重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即本罪是低度危险,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高度危险。

② 高空抛物故意杀害或伤害特定之人,可成立本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按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③ 高空抛物毁坏他人财物的,可成立本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想象竞合犯。

3、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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