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免责的债务承担”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免责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概念和要件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原债务人将全部债务移转给第三人承担而脱离债的关系。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须有以债务移转为内容的协议。该协议可以是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也可以是第三人与债务人签订的。还可以是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三方签订的。
(3)须债务具有可移转性。凡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得移转的债务,均不具有可移转性。
(4)须经债权人同意。
(5)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债务移转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2、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
(1)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2)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从债务包括利息债务、违约金债务和损害赔偿债务等。
(3)新债务人不得以对抗原债务人的事由对抗债权人。
(4)由第三人为债权设定的担保,除担保人继续同意担保外,因债务承担而消灭。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免责的债务承担”,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