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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相邻关系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2-12-17 16:35:36  |  关键词: 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 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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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相邻关系”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相邻关系

1、概念和特征

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相邻关系实质上是对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使用人行使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的合理延伸和必要的限制。其特征有:

(1)相邻关系总是发生在两个以上权利主体之间。权利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也可以是法人;既可以是不动产所有人,也可以是不动产的使用人,如承包人、租用人、借用人等。

(2)相邻关系的内容是相邻人间的权利、义务。它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相邻各方的协议确定的。相邻一方有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行使方便的权利,他方负有提供这种便利的义务。相邻一方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其不得滥用权利。

(3)相邻关系是在不动产毗邻或相近的特定条件下因对财产的使用而发生的。

2、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和依据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相邻关系主要包括:(1)相邻用水、排水关系;(2)相邻不动产通行或利用关系;

(3)相邻通风、采光关系;(4)相邻不可量物侵害防免关系;(5)相邻损害防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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