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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动产交付的方式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2-12-16 15:38:03  |  关键词: 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 ​动产交付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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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动产交付的方式”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动产交付的方式(2021年修改)

(1)现实交付,即将出让物置于受让人的实际控制之下。

(2)简易交付,动产物权的受让人已经占有出让人的动产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物权转让或者设立法律行为生效时,交付即完成。

(3)指示交付,出让人的出让动产被第三人占有的,出让人将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并告知占有人向受让人交付该动产,是为指示交付。也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

(4)占有改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在约定期限届满时,出让人再按约定将该动产交还受让人占有,即为占有改定。在占有改定中,出让人与受让人实际上达成了两个合意,一是转让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二是借用、租赁等能够使出让人继续占有转让动产的合意。

在理论上,后三种交付方式被称为观念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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