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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物权法定原则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2-12-15 13:06:17  |  关键词: 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 物权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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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定原则(2013年法条分析题)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和公示方法等都应由法律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自行创设的原则。物权法定原则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1)物权的种类不得创设,即当事人不得创设法律所不认可的新类型的物权。

(2)物权的内容不得创设,即当事人不得创设与物权的法定内容相悖的物权内容。

(3)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不能由当事人通过协议加以设定。

(4)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随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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