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专注考研辅导
因为专注,所以出色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考研备考 > 正文
考研备考

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特别法人的概念和类型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2-12-08 15:21:42  |  关键词: 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 特别法人的概念和类型

  •  
  •  
  •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特别法人的概念和类型”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特别法人的概念和类型(2018年增修)

特别法人,是指除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之外的,具有特殊性的法人组织。特殊性在于特别法人具有行使公权力的职能。特别法人的类型主要有:

(1)机关法人,是指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的法人;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是指在一定的村或乡镇的社区范围内的集体成员,利用土地等农民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资金联合与劳动联合的方式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的经济组织法人;

(3)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是指同类产品或产业的生产经营者或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通过互助合作、民主管理共同实现成员利益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法人;

(4)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是指由我国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依照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自治社会组织法人。

专业课.jpg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3考研法硕民法主观题带背:特别法人的概念和类型”,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
天任考研微信群

扫码加入2026考研群
获取考研咨询一对一服务


热报课程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904200
Copyright©2006-2020  郑州市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4092498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电话:0371-609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