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年专注考研辅导
因为专注,所以出色

0371-60904200 全国咨询热线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考研备考 > 正文
考研备考

23考研宪法学必背重点:我国宪法对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2-11-28 13:51:01  |  关键词: 23考研宪法学必背重点 我国宪法对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

  •  
  •  
  •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3考研宪法学必背重点:我国宪法对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19.我国宪法对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采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俳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又称为住宅权,指公民居住、生活以及保存私人财产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住宅权保护的核心法益是居住安全和生活安宁。

(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通信自由是指公民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通信秘密是指公民通信的内容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私拆、毁弃、偷阅他人的信件。公民的通信包括书信、电话、电报等进行通信的各种手段。它涉及公民的个人生活、思想活动、社会交流等切身利益。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是公民一项不可缺少的基本自由。


专业课.jpg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3考研宪法学必背重点:我国宪法对公民人身自由的规定”,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邮箱:zzqihangpx@163.com 电话:0371-60903400
天任考研微信群

扫码加入2026考研群
获取考研咨询一对一服务


热报课程

报考信息


备考指南


报名咨询电话:0371-60904200
Copyright©2006-2020  郑州市天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豫ICP备2024092498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电话:0371-6090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