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制史》必背重点:清朝的秋审制度”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25.清朝的秋审制度(2009年非法学分析题)
1、概述
(1)秋审是清朝最重要的死刑复审制度,发源于明朝审制度,因在每年秋天举行而得名。
(2)秋审审理的对象是各省上报的斩监候、绞监候案件,每年秋八月在天安门金水桥西由九卿、詹事、科道以及军机大臣、内阁大学士等重要官员会同审理。
(3)秋审被视为“国家大典”,专门制定了《秋审条款》,作为进行秋谳大典的法律依据。
2、秋审案件经过复审程序后,分五种情况处理:
(1)情实:指罪情属实、罪名恰当,奏请执行死刑。
(2)缓决: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大者,可再押监候办,留待下年秋审。凡三经秋审定为缓决,可免死减为流三千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
(3)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情有可原,予以免死减等发落。
(4)可疑:指案情尚未完全明了的,则驳回原省再审。
(5)留养承祀: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罪犯为独子而祖父母、父母年老无人奉养,或符合“孀妇独子”等条件的,则经皇帝批准,可改判重杖,枷号示众三个月。
3、评价:
秋审是刑事审判制度臻于完备的重要标志,既保证了皇帝对最高司法权的控制,又宣扬了统治者的仁政德治。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制史》必背重点:清朝的秋审制度”,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