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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心脏骤停和心脏性猝死
一、病因
绝大多数心脏性猝死发生在有器质性心脏病者。
二、病理生理
心脏性猝死主要为致命性心律失常所致。导致心脏骤停的病理生理机制最常见的是室性快速性心律失常(室颤和室速),其次为缓慢性心律失常或心室停顿。
三、临床表现
1.前驱期
在猝死前数天至数月,有些患者可出现胸痛、气促、疲乏、心悸等非特异性症状。亦可无前驱表现。
2.终末事件期
典型表现包括严重胸痛、急性呼吸困难、突发心悸或眩晕等。
3.心脏骤停
患者突然意识丧失,伴有局部或全身性抽搐;呼吸断续,呈叹息样或短促痉挛性呼吸,随后呼吸停止;皮肤苍白或发紺,瞳孔散大。
4.生物学死亡
心脏骤停发生后,大部分患者将在4〜6分钟开始发生不可逆脑损害,随后经数分钟过渡到生物学死亡。
四、心脏骤停的处理
(1)观察患者对刺激的反应,突发意识丧失,伴大动脉搏动消失,特别是心音消失,是心脏骤停的主要诊断标准。
(2)高声呼救,请求他人帮助。在不延缓实施心肺复苏的同时,应设法通知急救医疗
系统。
(3)进行初级心肺复苏,一般分为三步:胸外按压;开放气道;人工呼吸。
(4)进行高级心肺复苏,一般分为:纠正低氧血症;除颤和复律;尽早开通静脉通道,给予急救药物。
五、复苏后处理
(1)密切观察患者体温变化,积极采取降温退热措施。
(2)脱水治疗。
(3)应用高压氧治疗。
(4)促进早期脑血流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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