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理学》必背重点:法治”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27、法治★★★
(一)法制的基本原则
1、法律至上原则
法律至上是法治区别于人治的根本标志,也是法治的首要条件。法律至上原则是指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与权威的法治原则,它是法治中最基本的重要原则,其中宪法至上是法律至上原则的核心。
2、权利保障原则
法治的所有价值目标都可以归结为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公民自由意识和能力的提高。
2.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法治原则首先要求法律适用上的平等,即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对一切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平等保护,对一切主体义务的平等要求,对违法行为平等地追究法律责任,不承认任何法外特权。
2.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还要求在立法上平等分配各种社会资源。此外,平等还意味着尊重社会主体的多元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消除歧视与偏见。
2.3.法治原则要求在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贯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1)确认和保障主体的权利和自由是法治的根本目的;(2)权利和义务又具有一致性,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这是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3)对国家权力而言,在资源分配上不能将权利分配给一部分人,义务分配给另一部分人;对社会主体而言,在行使权利时,也必须尊重他人和社会的相应权利,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
3、权力制约原则
3.1.法治内在地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的分工和有效的制约。权力如何分配和制约是法治国家权力结构的基本问题。能否实现法治,也取决于国家权力结构中是否实行分工和制约。之所以强调权力的分工和制约,是因为法治的目的就在于运用法律防止国家权力的专横、恣意和腐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3.2.法治所强调的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是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让权力之间互相监督,是维护法的权威、保证国家权力的执行者不违背法律的有力措施。
3.3.法治原则特别强调对国家行政权力的制约,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因为行政机关执掌着大量日常公共生活的组织指挥权能,代表公权力,通过各种抽象和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干预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活动:行政权力行使的广泛、性、主动性和强制性、单方面性等都使得对行政权的约束成为法治的重点。
4、正当程序原则
正当程序原则包含不能作自己的法官和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两项具体的内容。正当程序原则的理论根据主要是自然公正原则。
自然公正原则认为,任何权力的行使都必须公正,对涉及当事人利益的事项作出裁判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平等地对待各方当事人,不偏袒任何一方。正当程序原则的法律最早源于英国,后来美国联邦宪法修正案对"正当法律程序"作出了规定;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从此,奠定了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在美国的宪法地位。
正当程序原则主要是针对国家公权力而言的,即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按照公正的程序采取公正的方法进行。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实施,以自然公正为法律基础的正当程序原则将会被广泛地应用到立法。行政,司法等社会生活领域。
(二)社会主义法治
1、含义: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实行依法治国。
2、基本理念:法治理念是人们对法律的功能、作用和法律的实施所持有的内心信念和观念,是指导一国法律制度设计和司法、执法、守法实践的思想基础和主导价值追求。
一定的法治理念是由一定的社会历史制度、法律文化和价值观所决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指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信念和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要求、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的概括和反映。
2.1.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定义
(1)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同中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2)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实践经验的总结。
(3)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
2.2.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本质
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本质是广泛的人民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只有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才能真正深得民心,为人民所拥护。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于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1)系统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鲜明的政治性和时代性
(3)真正的开放性和可实证性
2.4.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才能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才能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这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在政法工作上的体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这不仅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源头。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执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做好执法工作,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法治有两项最基本的要求,第一是要有制定得良好的法律,第二是这种法律得到普遍的服从。所谓"良好的法律",就是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所谓"普遍的服从",就是法律的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都得到全面的实现。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只有坚持公平正义,做到合法合理、平等对待、及时有效,才能实现公正执法,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4)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法治作为国家治理方式,必须服务于国家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就是保障和服务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一根本目标。要树立大局观念,坚持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与时俱进,最大限度地发挥职能作用。
(5)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方针、政策集中反映了党的基本政治主张,蕴涵着先进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深刻的政治内涵,是制定法律的根据,是执行法律的灵魂。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精神实质,自觉地把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统一起来,既要防止用政策代替法律,又要坚持以党和国家的一系列重要政策、策略为指导,坚定不移地依靠和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要坚持把党的领导与严格依法办事,把执行法律与执行党的政策有机结合起来。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理学》必背重点:法治”,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