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理学》必背重点: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23、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2022修改)(2016年法学简答题第31题)(2017年法学分析论述题第34题)
1.内容的融贯性。所谓融贯,是指法律体系本身的价值与事实、整体与部分、规则与原则、原理与精神的系统性、连贯性和一致性,以及法律体系与外部社会之间的内外融贯。不仅是在寻求一种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而且是在追求一种广泛上的正当性、即社会认同,包括道德评价和利益平衡以及消弭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差异,等等。
2.程序的合理性。法律论证理论建立在对结论的非绝对性、非唯一性认知上,论证过程的合理、公正决定着结论的正当性。因此,应建立相应的程序标准。谈判、调解、仲裁、听证会、论证会、法庭辩论和审判等各种机制和程序,各有特定的程序规则。
3.依据的客观性和逻辑有效性。法律论证不是完全主观和随意的主张,而是必须依据基本的法律和社会规范以及合理的逻辑规则达成。尽管评价性判断的依据可能是多元的,但原则上仍必须是客观的,如法律规则、政策、公共道德准则、科学依据、统计数据、行业惯例、地方习俗、民族习惯,等等。在论证中需要遵循基本的形式逻辑规则,如概念的一致性、逻辑的严谨性、因果关系的客观性,等等。一些炒作、不确定的舆论、流言或臆测都不符合法律论证的基本要求。
4.效果最优性。(2022修改)衡量法律论证的优劣,既要看形式,看过程,也要重结果,重实效。当代中国法律论证,要跳出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的窠臼,充分考量方案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总结:法律论证应注重广泛吸收公众参与,关注法外社会因素,注重协商性和实践理性,同时需要在法治精神、法律原则、民主制度以及公正程序的保障下进行,以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和与时俱进的发展,避免法律与社会的脱节,防止法律被误用。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理学》必背重点: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