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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盗窃罪相关问题(2017年、2015年、2012年法学案例分析题、2013年非法学案例分析题)
1、既遂未遂问题
(1)盗窃一般财物,失控加控制说,凡被盗财物已脱离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持有人等的控制并且已实际置于行为人控制之下的,即为盗窃既遂。
(2)盗窃无形财物等特殊财物的,则以控制说为标准,凡是盗窃犯已实际控制财物的,即为盗窃既遂。
2、如何理解“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2012年非法学法条分析题)
(1)多次盗窃: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
(2)入户盗窃:指非法进入供他人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
(3)携带凶器盗窃: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
(4)扒窃: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
3、盗窃罪与偷开机动车辆构成的其他犯罪
(1)为实施其他犯罪而盗窃车辆的,以盗窃罪与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2)为实施盗窃罪而盗窃车辆的,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的价值之内。
4、盗窃公私财物并造成财物损毁的处理
(1)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公私财物,盗窃行为构成犯罪,毁坏财物不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2)盗窃行为未构成犯罪,但损毁财物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3)同时构成盗窃罪和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4)实施盗窃犯罪后,为掩盖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毁坏其他财物构成犯罪的,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犯罪数罪并罚。
5、还需要了解的认定为盗窃罪的其他一些情形
(1)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将电信卡非法冲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较大的,定盗窃罪。
(4)盗窃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定盗窃罪。
(5)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定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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