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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16:我国的立法活动
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二是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和认可,而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③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
法律运行的环节主要包括:①法律制定(立法)是法律运行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②法律执行(执法),行政执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重要环节,必须坚持合法性、合理性、信赖保护、效率等基本原则;我国行政执法的主体大体分为两类:一是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二是各级政府中享有执法权的下属行政机构。此外,法律授权的社会组织、行政机关或依法委托的社会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执行法律。③法律适用(司法),司法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合理、及时。司法原则主要有:司法公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等;④法律遵守(守法),守法是法律实施和实现的基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