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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原理》重点考点:第十章 教师与学生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2-10-11 14:33:56  |  关键词: 《教育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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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教育学原理》重点考点:第十章 教师与学生"相关内容,为报考教育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帮助。更多有关教育学综合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第十章 教师与学生

考查题型:选择题,主观题

1.教师劳动的特点【选择】

(1)示范性

(2)复杂性

(3)创造性

(4)合作性

(5)长期性和长效性

2.教师的地位与作用【选择】

教师的地位

(1)教师是人类文化的传递者,承担为社会培养新人的任务。

(2)教师政治地位的提高成为提高教师职业社会地位的前提。

(3)教师降级待遇是教师社会地位最直接的表现。

(4)教师的法律地位是对教师的社会地位进行的法律确认和保障。

(5)教师是专业人员。

(6)多数学者认为,教师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

教师的作用

(1)教师是人类文化的传播者和发展者。

(2)教师是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者。

(3)教师是学生成长的引领者。

3.教师的素养构成【选择,简答】

(1)专业知识:教师的专业知识是区别于其他职业的理论体系和知识经验,是教师专业素养的基础。

教师的专业知识结构包括:①学科专业知识。②教育学与心理学等知识。现代教师必须系统地学习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法等教育理论知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③广博的知识文化修养。

(2)专业技能:教师的专业技能指教师在教学中运用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顺利地完成某学科的教学任务的基本技能和能力。

教师的专业技能包括:①教学认知能力,指教师对所教学科的基本概念和原理等概括水平,以及对所教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自己所采用的教学策略的理解水平。②教学操作能力。③教学监控能力。④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3)专业情意:教师的专业情意是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形成的对教育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教师专业行为的理性支点和精神内核,是一个教师成为"好"教师的精神动力。

(4)身心素养:教师既要身体健康,更需要心理健康。

4.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取向与途径选择主观

教师专业发展的内涵

教师专业发展是作为专业人员的教师由不成熟到相对成熟的动态发展过程,这一过程需要教师通过学习与探究不断拓展专业内涵、提高专业素养,逐步达到专业成熟的境界。

教师专业发展的取向【选择】

(1)反思型教师:将自己的教学活动和课堂情境作为认知的对象,对教学行为和教学过程进行批判地、有意识地分析与再认知,是对经验型教师的超越。

(2)创新型教师:具备创新的教育观念、创造性的人格、多元化的知识结构、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自主创新的教学。

(3)专家型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中,具有丰富的和组织化了的关于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专门化的知识,能高效率地应对教育教学中的各种问题,并富有职业的敏锐洞察力和创造力的全纳型教师。

(4)自我更新取向教师:专业发展汲取了各类发展取向的精华,既有学习型教师的自主建构,也有反思型教师的反省认知,同时还具备专家型教师的专业结构。自我更新取向教师专业发展要求教师作为一名学习者,自主地协调有利于专业发展的各种因素,反思自己的专业学习过程,并且在时间上保持连续性,是我国教师专业成长取向的较佳选择。

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1)职前培养:①完善教师教育的培养体系。②加强教师资格制度的建设。

(2)入职教育:①重视新教师群体。②入职教育的课程内容综合化。③优化教育手段。

(3)在职成长:①教师专业发展学校。②校本培训。③教师教育网络联盟。

5.教师职业倦怠【选择】

教师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有一部分教师会因对工作提不起兴趣,对职业充满厌倦情绪,工作绩效明显降低,身心疲惫。教师是职业倦怠的高发人群。教师职业倦怠与教师的年龄和教龄、角色定位、人格、社会支持、个人成就感等因素直接相关。

6.教师职业发展阶段【选择】

(1)关注生存阶段:处于这一阶段的一般是新教师,他们非常关注自己的生存适应性,最担心的问题是学生喜欢我吗”“同事们如何看我”“领导是否觉得我干得不错等。

(2)关注情境阶段:当教师感到自己完全能够生存(站稳了脚跟)时,便把关注的焦点投向提高学生的成绩,即进入关注情境阶段。在此阶段,教师关心的是如何教好每一堂课的内容,一般总是关心诸如班级的大小,时间的压力和备课材料是否充分等与教学情境有关的问题。

(3)关注学生阶段:当教师顺利地适应了前两个阶段后,成长的下一个目标便是关注学生。教师将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认识到不同发展水平的学生有不同的需要,某些教学材料和方式不一定适合所有学生等。

7.教师的权利选择主观

(1)教育教学自主权。

(2)学术自由权。

(3)指导评价权。

(4)报酬待遇休假权。

(5)参与民主管理权。

(6)参与进修培训权。

【2011年简答】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权利的规定。

答案要点

(1)教育的权利,即教师依法享有对学生实施教育、指导、评价的权利。

(2)专业发展权,即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的权利。

(3)参与管理权,即教师可以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参与学校建设和管理。

(4)获取合理的工资收入的权利。

(5)参加培训的权利。

8.教师的义务选择主观

(1)遵法履德,为人师表。

(2)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

(4)关心、爱护和尊重学生。

(5)制止、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的行为。

(6)不断提高思想政洽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9.教师的专业自主主观

2020年简答简述教师的专业自主权内涵及表现。

(1)专业自主是指专业人员以其专业情意与规范、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从事专业工作(活动)时,独立地做出决定与判断,掌控自己的活动方式与过程, 不受他人的干扰、控制或强制。

(2)专业自主权是指在专业活动中由专业人员的自由意志支配的,以满足自身需求和实现教师期望为目的的行为自由。

(3)教师首先是社会公民,享有公民所应有的基本权利,如政治权利和自由、人身自由、获得救济的权利以及公民的平等权利等。然后,教师才是一名专业人员,在教育岗位上享有教师的专业权利。这种专业权利属于非基本权利,如教育教学权、学术自由权、获取报酬权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权利做了明确规定,可以将其概括为教育教学自主权、学术自由权、指导评价权、报酬待遇休假权、参与民主管理权、参与进修培训权等。

10.学生的权利【选择】

(1)上课及参加课外活动的权利。

(2)获得物质帮助权。

(3)获得公正评价和学业证书的权利。

(4)表达个人意愿的权利。

11.学生的义务【选择】

(1)上课及参加课外活动的义务。

(2)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和学习纪律的义务。

(3)完成规定学习任务的义务。

(4)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义务。

12.学生观【主观】

学生观:对学生的根本认识和看法。具体:

(1)学生是未成熟的人。

(2)学生是有主体性的人。

(3)学生是独特性的人

(4)学生是有特定权责的人。

13.良好师生关系的建立【主观】

良好师生关系的标准

(1)尊师爱生,相互配合

学生尊敬、信任教师,教师关心、热爱学生,是良好师生关系的重要特征。爱生是尊师的前提和基础,尊师是爱生的结果。在尊师爱生良好师生关系的建构中,教师起主导作用。

(2)民主平等,和谐亲密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是教育者,学生是受教育者。教师和学生以知识为中介,通过生动地传授知识和能动地接受知识,共同完成教学任务。师生双方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真理面前是平等的。

(3)教学相长,心理相容

教学是师生双方双边互动的活动过程。

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途径与方法

(1)了解和研究学生,树立新型师生观

在教育活动中,学生既是教育对象,又是学习的主体。因此,教师要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公平对待学生,建立教师威信

公平对待学生,建立教师威信,对于建立良好师生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教师威信的建立,一是要葆有童心。只有这样,才能了解学生,和学生打成一片。二是要坚持公正。对所有学生都要一视同仁。三是要自制。自制就是要求教师宽容学生的错误,引导其更好地发展。

(3)主动与学生沟通,善于与学生交往

在师生交往的过程中,教师要注意引导,以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联系,密切师生关系。一般而言,师生之间要经历接触、亲近、共鸣、信赖四个步骤,才能建立起较为亲密的师生关系。

(4)努力提高自我修养,发扬教育民主

在民主的氛围中,学生才感到宽松、坦然,才能充分发挥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相互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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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教育学原理》重点考点:第十章 教师与学生”,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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