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特色 | 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 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 |
构成 |
宪法及其相关法部门 | 宪法、国家机关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国籍法、国旗法、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立法法、公民基本权利法、授权法等 | |
行政法部门 | 一般行政法(调整一般的行政关系):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等 | ||
特别行政法(调整行政职能部门的职权活动):国家安全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监狱法、土地管理法、高等教育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海关法等 | |||
民商法部门 | 民法主要包括民法典和民事单行法等法律规范 | ||
商法主要包括公司、破产、证券、期货、保险、票据、海商等法律规范 | |||
经济法部门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的法律,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原则、方针和政策的法律,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 统计法,农业法,企业法,银行法,市场秩序法,税法等 | ||
社会法部门 | 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规范,如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规范,如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规范,如环境保护法、能源法、 自然资源保护法、生态法等; 促进社会公益的法律规范,如社区服务法、彩票法、人体器官与遗体捐赠法、见义勇为资助法等; 促进科教、文卫、体育事业发展的法律规范,如教师法、科技进步法、义务教育法、教育法、卫生法等。 | ||
刑法部门 | 刑法(法典)、单行刑法 | ||
程序法部门 | 诉讼法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 ||
非诉讼程序法包括仲裁法、律师法、公证法、调解法等 | |||
环境法(大纲新增) | 1.环境污染防治法:前者防治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包括防沙治沙、清洁生产、气象、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的法律; 2.资源法:后者包括森林、草原、土地、矿山、能源、水等资源的保护。 | ||
军事法(大纲新增) | 现有军事法包括以下主要法律文件和规范:《国防法》《兵役法》《现役军官法》《预备役军官法》 《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军事行政法规,以及中央军委制定的军事法规等。 |
四、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完善
积极加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立法 继续加强经济领域立法 突出加强社会领域立法 更加注重文化科技领域立法 高度重视生态文明领域立法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