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学校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验
(一)现代西方教学理论在中国的传播
从清末起,西方教学法开始传入中国,最早的是赫尔巴特的“五段教学法”。
(二)设计教学法
由克伯屈创立,1917年传入中国。对中国的影响最持久。
(三)“道尔顿制”
由帕克赫斯特创立,1922年引入中国,是一种个别教学制度。
(四)“文纳特卡制”
由华虚朋创立,1928年引入中国。
五、1922年“新学制”(又称“壬戌学制”、“六三三学制”)
(一)“新学制”的七项标准
① 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
②发扬平民教育精神;
③谋个性之发展;
④注意国民经济力;
⑤注意生活教育;
⑥使教育易于普及;
⑦多留各地伸缩余地。
(二)“新学制”的学制体系
1.纵向看,小学6年,中学分为初、高中各3年,大学4-6年,小学之下有幼稚园,大学之上有大学院。
2.横向看,与中学平行的有师范学校和职业学校。
3.《四项附则》中包括实施“选科制”、“特殊教育”、“天才教育”、“补习教育”。
(三)“新学制”的特点
1.根据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划分教育阶段
以儿童身心发展阶段划分学级之大体标准,是1922年新学制最显著的特点。
2.初等教育阶段趋于合理,更加务实
它缩短了小学年限,改7年为6年,小学分为两级,初级4年为义务教育阶段,高级2年。这种改革有利于初等教育的普及。同时幼稚园也纳入初等教育阶段,使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得以衔接,确立了幼儿教育在中国教育史上的地位。
3.中等教育阶段是改制的核心,是新学制中的精粹
①延长了中学年限,改4年为6年,提高了中学教育的程度,克服了旧学制中中学只有4年而造成基础知识浅的缺点,改善了中学与大学的衔接关系;
②中学分为初、高中两级,不仅增加了地方办学的伸缩余地,而且也增加了学生选择的余地;
③在中学开始实行选科制和分科制,力求使学生有较大发展余地,适应不同发展水平学生的需要。
4.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职业教育系统
初中在实行普遍教育基础上,兼设各种职业科。实施职业教育的机构:
①独立的职业学校和专门学校;
②附设于高小、初中、高中的职业科以及大学的专修科。这种改革既注意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沟通,又加重了职业教育在整个教育体制中的比重。
5.改革师范教育
突破了师范教育自成系统的框架,使师范教育种类增多、程度提高、设置灵活,设师范大学,并在大学设教育科。
6.缩短高等教育年限,取消大学预科,使大学不再承接普通教育的任务,有利于大学进行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
(四)“新学制”的课程标准
1923年公布《新学制课程标准纲要》,对小学、初中、高中的课程设置做了规定。
(五)“新学制”的评价
1.积极方面
①“并不是盲从美制”,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
②有利于初级中等教育的普及,适应当时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要求;
③比较彻底地摆脱了封建传统教育的束缚,具有适应社会和个人需要等新的时代特点;
④反映了新文化运动以来教育领域改革创新的一些综合成果;
⑤是我国学制史上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近代以来国家学制体系建设的基本完成。
2.消极方面
①移植美国综合中学学制脱离了中国当时的实际,因而在实行中困难重重,收效甚微;
②本欲加强的职业教育和师范教育反而被削弱。
六、教会教育的扩张与收回教育权运动
(一)教会教育的扩张与变革
1.背景
20世纪20年代,在华外国教会已经建立起规模庞大的教会教育系统,侵犯了中国的教育主权。
(二)收回教育权运动
1.过程
1922年,蔡元培发表《教育独立议》,反对教会教育,主张教育与宗教分离;
1923年,余家菊发表《教会教育问题》,率先提出了“收回教育权”的口号;
1924年,“广州学生收回教育权运动委员会”宣告成立。
1924年,全国教育会联合会通过了《教育实行与宗教分离》和《取缔外人在国内办理教育事业》两个议案。
2.结果
1925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外人捐资设立学校请求认可办法》,这个文件的颁布和执行可以说是收回教育权运动最大的实际性成果。
主要内容:
①外国人在中国办学要遵守中国法令;
②教会学校要由中国人任校长;
③学校董事会中,中国人要占多数;
④不得传播宗教;
⑤课程要遵照教育部颁发的课程标准;
⑥学校名称上要有私立字样。
3.评价
尽管收回教育权运动没有彻底收回教会学校的教育权,但使中国人民深刻地认识到了教会教育的本质,使教会教育的发展受到了遏制,淡化了宗教色彩,教育职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强化,使教会学校开始向本土化和世俗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