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一、正当理由
正当理由着眼于加害行为本身的合法性或合理性进行抗辩,即承认某行为是损害发生的原因,但主张行为的实施有合法的根据。
依法执行公务 | 指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依照法律授权执行公务的行为。 |
正当防卫 |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紧急避险 |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受害人同意 | 受害人同意是指受害人在侵权行为或者损害结果发生之前明确自愿地表示自己愿意承担某种损害后果的意思表示。 |
自助行为 | 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对义务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者对其人身自由予以约束等行为。 |
自甘风险 |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
二、外来原因
不可抗力 |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意外事件 | 意外事件是指由于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偶然发生的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 |
受害人过错 |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第三人过错 | 作为抗辩事由的第三人过错,是指当第三人对于损失的发生或者扩大存在过错时,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
【真题在线】
(2016/非/31/单)某高校学生甲、乙在学校操场上打篮球时,乙投篮时篮球反弹将甲的头部砸伤。甲的损害应由( )
A.甲自己承担 B.乙承担全部责任
C.该高校承担全部责任 D.高校与乙共同承担
(2017/非/35/单)甲驾车正常行驶,乙酒后驾车闯红灯,两车相撞,致甲的车撞伤正在执勤的交警丙。丙的损害应由( )
A.甲承担全部责任 B.乙承担全部责任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承担次要责任,乙承担主要责任
第五节 数人侵权
一、共同侵权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侵害他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
(一)共同侵权行为需要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行为人为二人以上。
2.行为具有关联性。共同侵权行为的数个行为人,每个人都实施了加害行为。这些行为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造成了损害结果,各行为彼此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性。
3.行为人具有共同的过错。共同侵权行为以共同的过错为必要,这种共同过错可以是共同的故意,也可以是共同的过失,还可以是故意和过失的混合。
4.造成单一的结果。数个侵权人虽然实施了多个侵权行为,但数个行为造成了同一损害结果,该损害结果不可分割。
二、教唆行为、帮助行为及其责任
教唆行为,是指通过开导、怂恿、利诱、刺激等方法使被教唆者接受教唆意图的行为。帮助 行为,是指通过提供工具或激励等方式在物质上或者精神上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共同危险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
(一)共同危险行为需要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
2.每个人都单独实施完成了危险行为。所谓危险行为,是指可能引发损害后果的行为。两个以上的主体都单独实施完成了可能引发损害后果的行为,行为彼此之间无关联或者结合关系。
3.每个人都具有独立的过错,这些过错可能相同,但是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
4.不能确定是谁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
(二)责任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是指数个行为人并无共同的过错,但由于数个行为的结合而导致同一损害后果的侵权行为。
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 | 1.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行为人为二人以上。 (2)数个行为人分别实施了侵权行为,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意思联络。 (3)损害后果同一。 (4)每个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结果。 2.责任承担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 | 1.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需要具备以下要件: (1)行为人为二人以上。 (2)数个行为人分别实施了侵权行为,彼此之间没有任何的意思联络。 (3)损害后果同一。 (4)每个人的行为单独不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结果。只有结合在一起才能共同造成损害的结果。 2.责任承担;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
【真题在线】
(2015/非/37/单)甲超速驾驶汽车,乙逆行骑摩托车。两车相撞,摩托车飞至人行道,将行人丙砸伤。丙的损害应由( )
A.甲单独承担责任 B.乙单独承担责任
C.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乙承担按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