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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第二十一章 侵权责任法(1)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2-09-08 14:43:33  |  关键词: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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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侵权责任法

第一节 侵权责任概述

一、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对其侵权行为或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与违约责任相对应的一类民事责任,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侵权责任以违反法定义务为前提

2.侵权责任的主要形式是损害赔偿

3.侵权责任具有优先性。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分类

1.按份责任

在数个责任主体承担共同责任的情形下,每一个责任主体只对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份额负清偿义务,不与其他责任主体发生连带关系的侵权责任。

2.连带责任

数个责任主体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其中的任何一个责任主体都有义务对全部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3.不真正连带责任

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对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因一个债务人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

4.补充责任

主要发生在一个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产生了两个相重合的侵权责任请求权,于此情形,法律规定被侵权人必须按照先后顺序行使请求权,只有排在后位的责任主体有过错的,才能请求排在后位的责任主体承担侵权责任,排在后位的责任主体所承担的侵权责任就是补充责任。

总结

1.按份责任:对外按份,对内无关。

2.连带责任:对外连带,对内按份。

3.不真正连带责任:对外连带,对内仅一人承担终局责任。

4.补充责任:顺位利益+过错责任+与过错相应的责任+可以追偿。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类型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据以确定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根据和标准。

 

1.过错责任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根据的原则。

2.过错责任原则具有以下特征:

1)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主观归责原则。它以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作为确定和追究责任的绝对标准,

2)过错责任原则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

3)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

4)过错责任原则对确定责任范围具有决定性作用。行为人过错的大小决定了损害赔偿责任的轻重。

(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1.过错推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依据我国《民法典》,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以下侵权行为

1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责任

2)堆放物倒塌、林木折断致害责任

3)无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责任

4)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责任

5)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就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具有以下特征:

1)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以行为人有过错作为责任的构成要件。无论侵权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3)无过错责任原则仍然存在免责事由。即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如果损害是出于受害人自身原因或是其故意造成的,也会依法免除行为人的责任。

3.依据我国《民法典》,无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以下侵权行为:

1)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

2)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致非机动 车或行人的损害;

3)环境污染、破坏生态致人损害;

4)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

5)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6)用人者的雇员在工作中致人损害;

7)被监护人致人损害

第二节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加害行为

加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被侵权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2.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3.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4.主观过错

过错是指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第三节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赔偿损失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法律对被侵权人的人身权益遭受侵害的后果所采取的以金钱赔偿为内容的一种救济措施。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 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是指法律对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遭受侵害的后果所采取的以金钱赔偿为内容的一种救济措施。财产损失赔偿包括侵害财产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和侵害人身权益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法律对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所釆取的以金钱赔偿为内容的一种救济措施。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形:

(1)侵害自然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是指法律规定某些情形下在补偿被侵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之外,再额外给予被侵权人一笔金钱的救济措施。该种救济的目的主要是惩罚侵权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惩罚性赔偿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形:

(1)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2)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有关规定釆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3)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法定分担损失规则公平原则 

1.法定分担损失,是指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这项规则不是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因为不存在侵权行为。实际上它体现的是公平观念,是公平原则在损害赔偿制度中的运用。

2.适用法定分担损失规则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这个条件将该规则与过失相抵、见义勇为适当补偿等规则区分开来。

(2)损害不属于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

(3)分担损失不是必须平均分担。这项规则的适用需要综合考虑受害人的损害,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等因素才能得出双方分担的结果。

3.公平责任适用的情形

1)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公平责任

2)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处于无意识状态或者失去控制致人损害的

例外情形有以下两种

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致人损害具有过错的。 行为人因醉酒、滥用麻药或者精神药品以至于失去意识或者失去控制致人损害的。

3)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公平责任

由可能的加害人以按份责任的方式对受害人适当补偿免责事由: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的,不承担公平责任。

4)因紧急避险致人损害的公平责任

 

真题在线

2013//40/单)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下列情形可以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是(  

A.某公司连续一年未发工资,致职工甲忧心忡忡

B.某学校违反合同提前解聘教师乙,致其痛苦不堪

C.某行政机关公布对工作人员丙的处分决定,致其精神萎靡不振

D.某医院因失误致产妇丁抱错孩子,其抚养15年后发现真相痛苦万分

2020//50/甲将祖父的遗像交给乙装裱乙粗心大意弄丢的遗像 甲非常痛苦 甲有权要求乙  

A.返还原物      B.恢复原状      C.赔偿财产损失      D.赔偿精神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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