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答案
[A型题]
1. D2. B3.B4. C5. A6. D7. C8.D9. D10. B11. B12. C13. D14. C15. B16. D
17. C18. C19. A20. A21. C22. C23. D24. A25. D26. B27. B28. B29. D30. D31. B32. D
33. B34. C35. B36. D37. D38. D39. A40. D41. C42. D43. B44. B45. C46. B47. D48. C
49. C50. D51. A52. C53. C54. A55. A56. A57. B58. B59. B60. D61. A62. B63. A64. D
65. C66. B67. C68. B69. D70. D71. C72. A73. D74. C75. D76. D77. D78. D79. D80. C
81. B82. B83. D
[B型题]
1. B2. A3. D4. C5. B6. A7. D8. C9. D10. A11. B12. B13. C14. B15. B16. D
17. C18. B19. D20. C21. D22. B23. A24. D25. A26. C27. B
[X型题]
1. ABD2. CD3. AB4. ABCD5. ACD6. BD7. ABC8. ABCD
9. CD10. ACD11. ABCD12. AB13. ABD14. BCD15. ACD16. AB
17. CD18. BC19. ABD20. AB21. CD22. ABCD23. ABC24. CD
25. ABCD26. AC27. BD28. BD29. BD30. BD31. BD32. AD
33. BC34. ABCD35. ABCD36. AC37. ACD
精选解析
[A型题]
1.阳偏衰产生的是“阳虚则寒”的虚寒证,治疗当扶阳抑阴,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的治法,《内经》称之为“阴病治阳”。
2.根据阴阳互根的原理,机体的阴阳任何一方虚损到一定程度,必然导致另一方的不足。阳虚至一定程度时,因阳虚不能化生阴液,而同时出现阴虚的现象,称“阳损及阴”。同样,阴虚至一定程度时,因阴虚不能化生阳气,而同时出现阳虚的现象,称“阴损及阳”。“阳损及阴”或“阴虚及阳”最终都会导致“阴阳两虚”。
3.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的一行对其所不胜的反向制约和克制,又称“反克”。“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这是对五行相乘与相侮产生的原因及其相互关系所作的很好的说明。
4.从一般到个别的思维方法属于属于演绎。从个别到一般属于归纳。
5.心,在五行属火,为阳中之阳脏,主血脉,藏神志,为五脏六腑之大主、生命之主宰。心与四时之夏相通应。
6.肺在五行属金,为阳中之阴脏。主气司呼吸,助心行血,通调水道。在五脏六腑中,位居最高,为五脏之长。肺与四时之秋相应。
7.肝位于腹部,横膈之下,右胁下而偏左。与胆、目、筋、爪等构成肝系统。主疏泄、藏喜条达而恶抑郁,体阴用阳。在五行属木,为阴中之阳。肝与四时之春相应。
8.肾属水,主闭藏,为阴中之阴。
9.脾属土,居中焦,为阴中之至阴。
10.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
11.后半夜为阴中之阳。
12.前半夜为阴中之阴。
13.精气学说作为一种自然观,奠定了中医学理论体系的方法论基石。它认为,精或气是世界的本原,是构成天地万物最基本的质料;人是天地自然的产物,人体
也是由精或气构成的;宇宙万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是精或气自身运动变化的结果。
14.木来乘土,属相乘传变,所谓“见肝之病,知肝传脾”(《金匮要略·脏腑经络先后病脉证》)。
15.人体脏腑形体官窍的功能活动及精气血等物质的新陈代谢,都必须受神的调控和主宰。
16.肾中所藏之精以先天之精为基础,且赖后天水谷之精的不断充养才得以充盛。
17.神以精气为物质基础,但神又能驭气统精。
18.精气是宇宙万物构成的本原。由于精气的自身运动而产生了相互对立的阴阳二气。阳气升腾而为天,阴气凝结而为地。天气下降,地气上升,天地阴阳二气相互作用,交感合和,产生宇宙万物,并推动着它们的发展和变化。
19.依据五行相生规律确定的治法,常用的有滋水涵木法、益火补土法、培土生金法和金水相生法四种。
20.考查对象之间的不同与相同之处在方法学上属于比较。
21.阴阳互损是阴阳的互根互用关系失调而出现的病理变化。
22.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
23.气的生理功能归结到一点,主要取决于气具有活力很强、不断运动的生理特性。
24.人体内部各个脏腑组织器官都是相对独立的,但是在它们之间充满着气这一物质。气充斥于人体各个脏腑组织器官之间,成为它们相互之间联系的中介。人体之气的中介作用,主要是指气能感应传导信息以维系机体的整体联系。
25.五行制化,源于《素问·六微旨大论》“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之论,属五行相生与相克相结合的自我调节。
26.天地阴阳二气交感是万物发生和变化的根由。
28.根据阴阳互根的原理,补阳时适当佐以补阴药谓之阴中求阳,补阴时适当佐以补阳药谓之阳中求阴。其意是使阴阳互生互济,不但能增强疗效,同时亦能限制纯补阳或纯补阴时药物的偏性及副作用。
29.阴阳属性的相对性,不但说明了事物或现象阴阳属性的规律性、复杂性,而且也说明了阴阳概括事物或现象的广泛性,即每一事物或现象都包含着阴阳,都是一分为二的。
30.阴阳交感,是指阴阳二气在运动中相互感应而交合,亦即相互发生作用。阴阳交感是宇宙万物赖以生成和变化的根源。
31.“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医学以水火作为阴阳的征象,水为阴,火为阳,反映了阴阳的基本特性。
32.中医学一般思维方法包括比较、演绎、类比。33.声低息微属于阴的特性。
34.子病及母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影响到其母行,终致子母两行皆异常。子病及母的一般规律有两种:一是子行亢盛,引起母行亦亢盛,结果是子母两行皆亢盛,一般称为“子病犯母”。如火旺导致木亢,终至木火皆亢。二是子行虚弱,上累母行,引起母行亦不足,终致子母俱不足,一般称为“子盗母气”。如木不足导致水枯,终至木水皆不足。
35.如果阴阳之间的对立制约关系失调,动态平衡遭到了破坏,则标志着疾病的产生。阴阳双方中的一方过于亢盛,则过度制约另一方而致其不足,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谓“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可称为“制约太过。”阴阳双方中的一方过于虚弱,无力抑制另一方而致其相对偏盛,即通常所说的“阳虚则阴盛”“阴虚则阳亢”,或“阳虚则寒”“阴虚则热”,可称为“制约不及”。
36.五行相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37.依据五行相克规律确定的治法,常用的有抑水扶土法、培土制水法、佐金平木法和泻南补北法四种。
38.肺属金,大肠、皮肤、毛发、鼻与肺相关,故亦属于金。
39.心在五行属火,为阳中之阳,与自然界夏气相通应。
40.当阴虚不足以制阳而致阳气相对偏亢的虚热证时,治宜滋阴以抑阳,即唐·王冰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
41.当阳虚不足以制阴而致阴气相对偏盛的虚寒证时,治宜扶阳以抑阴,即王冰所谓“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素问·至真要大论》注语)。《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称之为“阴病治阳”。这里的“阴病”指的是阳虚则阴气相对偏盛,治阳即补阳之意。
42.“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医学以水火作为阴阳的征象,水为阴,火为阳,反映了阴阳的基本特性。
43.五行相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内经》把相克关系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
44.“土爰稼穑”:“爱”,通“日”;“稼”,即种植谷物;“穑”,即收获谷物。稼稽,泛指人类种植和收获谷物的农事活动。引申为凡具有生化、承载、受纳性质或作用的事物和现象,归属于土。故有“土载四行”“万物土中生”“万物土中灭”和“土为万物之母”说。
45,泻南补北法:是泻心火补肾水以治疗心肾不交病证的治法,又称为泻火补水法、滋阴降火法。适用于肾阴不足,心火偏旺,水火不济,心肾不交之证。因心主火,火属南方;肾主水,水属北方,故称泻南补北法。若由于心火独亢于上,不能下交于肾,则应以泻心火为主;若因肾水不足,不能上奉于心,则应以滋肾水为主。
46.热者寒之是指热性病证出现热象,用寒凉方药来治疗。即以寒药治热证。如表热证用辛凉解表方药,里热证用苦寒清里的方药等。
47.“克我”者为“所不胜”,“我克”者为“所胜”。因此,五行相克,实为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行的克制和制约。如以木为例,由于木克土,故“我克”者为土,土为木之“所胜”;由于金克木,故“克我”者为金,金为本之“所不胜”。
48.脾在五行属土,为阴中之至阴,与长夏之气相通应,旺于四时。
49.当阴虚不足以制阳而致阳气相对偏亢的虚热证时,治宜滋阴以抑阳,即唐·王冰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素问·至真要大论》注语),《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称之为“阳病治阴”。
50.阴阳互.用,是指阴阳双方具有相互资生、促进和助长的关系。如《素问·生气通天论》说:“阴者,藏精面起亟也;阳者,卫外而为固也。”意思是说藏于体内的阴精,不断地化生为阳气;保卫于体表的阳气,使阴精得以固守于内。
51.取象比类法:“取象”,即是从事物的形象〔形态、作用、性质)中找出能反映本质的特有征象;“比类”,即是以五行各自的抽象属性为基准,与某种事物所特有的征象相比较,以确定其五行归属。事物或现象的某一特征与木的特性相类似,则将其归属于木;与水的特性相类似,则将其归属于水;其他以此类推。
52.“母病及子”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其子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一般规律是;母行虚弱,引起子行亦不足,终致母子两行皆不足。例如:水生木,水为母,木为子。若水不足,不能生木,导致木亦虚弱,终致水竭木枯,母子俱衰,即水不涵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