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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1)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2-09-02 16:48:27  |  关键词: 《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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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知识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创作的智力成果享有的的财产权利

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①作品;②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③商标;④地理标志;⑤商业秘密;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⑦植物新品种等一些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三

、知识产权特征

1.专有性。专有性即独占性、排他性。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过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权利

2.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一项知识产权只在其产生的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领域内有效不具有域外效力,其他国家没有必须给予保护的义务。

3.时间性。时间性意味着依法产生的知识产权一般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有效,超出知识产权的法定保护期后,该知识产权消灭

4.客体的无形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而智力成果是不具有物质形态的,这是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的重大区别。

、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的构成

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非公知性和经济价值性个构成要件。

秘密性是商业秘密的核心要件,其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进行考察。

主观上,商业秘密持有人须 “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客观上,商业秘密不为公众所知,一旦商业秘密泄露,不论其泄露方式是否合法,都不能再受到保护。

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

1.经营者或者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下列违法行为,侵犯商业秘密

1)采取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行为存在又进行不当行为侵权的情形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上述四项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两者是统一的。在我国,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两类行为: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

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真题再现

2016/非法/50/多选)甲公司买通乙公司员工,获得乙公司的产品制造方法及客户名单等保密信息。其后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的客户进行交易。甲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  )

A.专利权                                        

B.商业秘密

C.名称权                                        

D.隐私权

 

 

 

第二节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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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的概念和特征


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著作权除具有知识产权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权利内容的双重性和权利自动产生的特点

1.权利内容的双重性是指著作权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双重内容,不过两者的保护期限不同。

2.权利的自动产生是指著作权基于作品的创作完成这一事实而自动产生,既不需要发表,也无须任何部门审批。

二、著作权的客体--作品 

作品的概念和特征

1.作品的概念

著作权的客体即作品,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2.作品的特征

1)属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

2)作品属于智力成果

3)作品具有独创性作品是独立创作完成的并非剽窃的

4)可复制性作品必须可以通过某种有形形式复制从而被他人感知比如头脑中的关于年会创意就不属于作品

作品的种类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如演讲、报告、授课。

3.音乐作品

4戏剧作品

5.美术作品

6建筑作品

7.视听作品包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还有新增加的短视频

8.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等图形作品。

9.计算机软件,如Office软件

淫秽书刊、暴力电影等违禁品以及违反出版法规的作品是否属于作品?

答:属于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受著作权法保护;但因为是违禁品,国家可采取措施禁止其出版传播。

本法不予保护的对象

1.官方文件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三、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的主体

著作权的主体即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作者

(二)著作权的归属

1.合作作品

1)合作作品的认定两个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享有

2)“没有参加创作指的是为他人创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其他辅助工作的都不属于创作

3)著作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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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但是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整个合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著作权由各合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的,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了转让以外的权利,但是所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者。


2.委托作品

对于委托作品,有约从约,无约定,归受托人

3.原件所有权发生转移,著作权是否发生转移?

原件所有权转移,是指通过拍卖买卖等方式转移所有权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只转移两个权利所有权+展览权,但著作权不发生转移

4.职务作品

1)一般职务作品

①含义: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而完成的职务作品。 ②著作权归作者享有

2)特殊职务作品

①含义: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三图一软件)②著作权归单位所有,作者享有以下权利:A署名权 B获得报酬权

5.视听作品(民法典新增)

①制片人享有著作权 ②演员不享有作品的署名权,只享有表演者权(表明演员身份)

6.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

1)汇编者与演绎者享有汇编 (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独立享有 

2)不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 (必须经过原作者的同意+付费)

3)第三人使用汇编作品时,必须获得汇编者和原作者的双重许可+双重付费。

7.自传体作品的归属

自传体作品写谁谁作者

传记作品谁写谁作者 执笔人

 

真题再现

2011/非法/28/单)工程师甲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完成了一项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产品设计图。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该设计图的著作权由甲与其所在单位共同享有

B.该设计图著作权的归属由甲与其所在单位协商决定

C.该设计图的著作权由甲享有,甲的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两年优先使用权

D.该设计图甲享有署名权,由甲的单位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

2011/法/18/单)甲受乙委托为乙画了一幅肖像,双方未约定该画著作权的归属。乙去世后,其继承人丙将该画卖给丁,丁未经任何人同意将该画复制出售。丁的行为(  

A.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B.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C.侵犯了丙的著作权   D.属于合法行使权利

2016/非法/50/选)甲购得某画家创作的一幅油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甲获得该作品的(  

A.著作权  B.复制权  C.修改权  D.原件展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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