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西欧中世纪教育
一、基督教教育
(一)基督教教育的教育机构与教学概况
1.教会教育机构
(1)修道院
早在罗马帝国时期已经出现。它们不但承担起教育的基本职能,而且成为西欧最主要的教育机构。
(2)主教学校
设在主教堂所在地,学校的条件较好,水平也较高,但数量有限。
(3)堂区学校
设在堂区教士所在的村落,是由教会举办的面向一般世俗群众的普通学校。一般由教士或其他指定的教会人员负责,招收7-20岁的男青年入学(少数学校也招收女生)。学校的课堂以灌输宗教知识为主,也同时进行读、写、算及简单世俗知识的教学。
与修道院学校和主教学校相比,堂区学校的教育范围更大,培养目标更为宽泛,但学校的条件和水平较低。
2.教学概况
(1)教育对象
修道院学校的教师完全由教士担任,且最初只接收志在侍奉上帝、准备充当神职人员的人进行教育,后来扩大范围,一些并不以神职为生的人也被接纳。但两类学生分开,前者称为“内学”,毕业后将终生做神职;后者称为“外学”,入修道院只为学习知识,学成后仍为俗人。
(2)教学内容。
早期的修道院学校主要强调宗教信仰的培养,知识学习的内容不过是简单的读、写、算。后来课程逐渐加多加深,“七艺”成为主要课程体系。
(3)教学方法
修道院学校的教师完全由教士担任,主要是教师口授和学生背诵、抄写相结合。实行个别教学,学生的入学时间、学习进度和时间安排因人而异。学校的纪律十分严格,体罚盛行。
(4)学习年限。
修道院学校的学生一般10岁左右入学,学习期限大约为8年。
(二)基督教教育的特点
1.教育方式的特点
为维护教会、神学的绝对权威,强调约束与惩戒,戒尺、棍棒是中世纪学校不可缺少的工具。
2.教育目的的特点
以神学为最高学问,任何世俗学问都要服从于上帝的学说。科学要服从神学,神学理论高于其他学科。主要是为了培养教会人才,扩大教会势力,巩固封建统治。
3.教学内容的特点
具有宗教性质,主要课程是神学和“七艺”。神学包括《圣经》、祈祷文、教会的礼仪等;“七艺”是从古希腊内容演变而来的,经基督教改造,为神学服务。
综上:
基督教教育旨在培养僧侣和其他为教会服务的人员,并向群众宣传宗教,使劳动群众服从教会和封建统治。但在中世纪早期世俗学校普遍消亡、文化衰落的情况下,教会教育在保持、传播古代文化、发展封建文化方面,客观上起了一定作用。
二、世俗教育
在文化教育上,8世纪以后,随着封建制的发展和王权的巩固,有别于教会学校、满足世俗封建主需要的教育形式和机构开始出现。
(一)宫廷学校
设在国王或贵族宫中,主要培养王公贵族后代的教育机构。公元768年即位的查理曼大帝大力发展文化教育,使宫廷学校成为欧洲重要的世俗教育形式。
(1)学习科目:七艺、拉丁语、希腊语。
(2)教学方法:问答法。
(3)教育目的:培养封建统治阶级所需要的官吏。
(二)骑士教育
1.性质
骑士教育是西欧封建社会的一种特殊教育形式,与等级鲜明的欧洲中世纪封建制结构相适应,是一种特形式的家庭教育,主要标是培养勇猛豪侠和忠君敬主的骑士精神和技能。
2.实施
(1)七八岁之前,为家庭教育阶段。儿童在家庭中接受母亲的教育,主要内容是宗教知识、道德教育和身体的养护与锻炼。
(2)七八岁以后,进入礼文教育阶段,贵族之家按其等级将儿子送入高一级贵族的家中充当待童,待奉主人和贵妇。通过在贵族家庭中与主人的朝夕相处,学习上流社会的礼节和行为规范及一些知识内容,如识字、拉丁文法等,但更多的是吟诗、弈棋、唱歌、奏乐等技艺。
在此阶段,贵族子弟也开始学习赛跑、角力、骑马、游泳和击剑,以便成长为身体强壮、能征善战的武士。这样的训练一直持续到14岁。
(3)14岁至21岁为侍从教育阶段,重点是学习“骑士七技”,即骑马、游泳、投枪、击剑、打猎、弈棋和吟诗;同时要侍奉领主和贵妇。倘若发生征战,侍从要以生命保护主人和主妇。
(4)年满21岁时,通过授职典礼,正式获得骑士称号。
3.评价
骑士教育是一种典型的武夫教育,重在灌输服从与效忠的思想观念,训练勇猛作战的各种本领,使其成为封建统治阶级的保卫者。骑士教育对文化知识的传授并不重视,封建领主的女孩受教育也极少,主要是在贵族官邸中进行,目的在于培养成为贤妻良母。
(三)城市学校与行会学校
城市学校不是一所学校的名称,而是为新兴的市民阶层子弟开办的学校的总称,包含不同种类、不同规模的学校。例如,由商人联合会创办的学校称为“基尔特学校”;由手工业行会设立的学校称为行会学校。与传统学校相比,城市学校作为一种新的学校类型具有一些共同特点。
1.特点
(1)领导权。最初的城市学校大多由行会和商会开办,以后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管理的加强,这些学校逐渐由市政当局接管;由市政府决定学费金额、选聘教师等,基本上属于世俗性质。
这打破了教会对学校教育的垄断,是欧洲中世纪教育的进步。
(2)内容。强调世俗知识,特别是读、写、算的基础知识和与商业、手工业活动有关的各科知识的学习。扩大了学校教育的内容,使学校教育为人们的现实生活服务。使用本民族语进行教学,这与完全用拉丁语讲授的教会学校形成鲜明对照。
(3)培养目标。满足新兴城市对从事手工业、商业等职业人才的需要,因此城市学校虽然主要是初等学校,但也具有一定的职业训练的性质。
(4)性质。虽然与教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城市学校基本上属于世俗性质。
2评价
城市学校是适应生产发展和市民阶层的利益需要而出现的新型学校,在教会的多方反对和阻挠中成长起来,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到15世纪,几乎西欧所有大城市都办起了城市学校。它的兴起和发展对处于萌芽阶段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成长起了促进作用。
(四)中世纪大学
1.中世纪大学兴起的原因
(1)经济和政治原因。西欧封建制度进入发展的鼎盛时期之后,王权日渐强固,社会趋于稳定,农业生产稳步上升,手工业逐渐成为专门的职业。
(2)文化原因。新兴市民阶层的壮大,提出新的文化要求,追求学问成为时尚。十字军东征,使许多已经销声匿迹的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经典著作重新被发现,并与穆斯林的经典著作、科技一同被带到西欧,与欧洲传统的人文主义学科一起,开创了中世纪后期的学术复兴,加强了不同文化的交流。
十字军东征(拉丁文:Cruciata,1096年-1291年)是一系列在罗马天主教教皇的准许下进行的、持续近200年的、有名的宗教性军事行动,由西欧的封建领主和骑士以收复阿拉伯穆斯林入侵占领的土地的名义对地中海东岸国家发动的战争,前后共计九次。十字架是基督教的象征,因此每个参加出征的人胸前和臂上都佩戴“十”字标记,故称“十字军”。
2.中世纪大学的特点
(1)大学性质
自治的教授和学习中心。一般由一名(或数名)在某一领域有声望的学者和他的追随者自行组织起来,形成类似于行会的团体,进行教学和知识交易。其具有行会化、制度化、独立性、国际性、流动性、宗教性等特征。
(2)教育目的
进行职业训练,培养社会所需要的专业人才。
大学教育分文、法、神、医四科。大学内部事务依然由学校自行处理,大学还利用世俗权力与教会权力之间的矛盾为自己争取相应的权利,但它的自治性为西方高等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领导体制
分为“学生”大学与“先生”大学。
“学生”大学由学生主管校务。教授的选聘、学费的数额、学期的时限等都由学生决定,主要为南欧的大学。
“先生”大学由教师掌管校务,学校诸事均由教师决定,巴黎大学是“先生大学”的典型代表,北欧的大学多属此类。
(4)课程
最初并不固定,但在13世纪以后,逐渐走向统一。文科一般学制六年,为预科性质,结业后进入法学、神学或医科学习专业课程。
(5)学位制度
学生修完课程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起初这两种学位没有程度上的差别,但后来逐渐演变为代表不同程度的学位名称。
(6)教学方法
主要是演讲和辩论。演讲包括宣读和解释权威性教材;辩论从书本出发,结论是现成的,有利于训练学生的逻辑推理能力,但是脱离实际。
3.评价
(1)进步性
中世纪大学打破了教会对教育的垄断,促进了教育的普及,它的产生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
①在思想上,动摇了人们盲目的宗教信仰,讲求实效和理解力,对传统的死记硬背等教学法有了突破。
②在权利上,大学争取了一定的独立性及特权,为学术和科研的发展提供了客观条件,并成为一些著名学者的舞台及育才基地。
③在制度上,现代意义上的大学基本上都直接来源于欧洲中世纪大学,组织结构和制度建设都与其有着直接的历史渊源。
(2)局限性
中世纪大学宗教色彩浓厚,大学教学受经院哲学的影响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