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东方文明古国的教育
一、古巴比伦的教育
(一)苏美尔时期
泥板是学校的主要学习工具,供学生做练习或作业时使用;教材名为泥板书,故学校被称“泥板书舍”,负责人称“校父”,教师称“专家”,助手称“大兄长”,学生称“校子”。
(二)巴比伦王朝时期
1.寺庙学校有两级:一级是初级教育,主要教授读写;另一级是高级教育,除学习读写外,还要学习文法、苏美尔文学、祷文。
2.古巴比伦的教育被少数人垄断,奴隶不能享受学校教育;能掌握复杂的楔形文字知识的一般只限于职业官吏、僧侣、文艺家等少数人。
3.苏美尔和巴比伦的文化教育被看作是人类正式教育的起点。
二、古埃及的教育
(一)文化与科学概述
1.埃及最早的文字是象形文字,并出现世界上最早的字母。
2.古埃及人的文字写在“纸草”上。
(二)教育概况
1.学校类型
(1)宫廷学校
(2)僧侣学校(或称寺庙学校)
(3)职官学校(亦称书吏学校)
(4)文士学校
2.教育内容
僧侣学校着重科学教育,是传授高深学识的学府;
职官学校的教学内容包括普通文化课程及专门职业教育,往往以吏为师。
文士学校通常教授书写、计算、有关律令的知识,有的还教授数学、天文和地理之类的知识。
3.教学方法
施行体罚被认为正当合理,且教师惯用灌输和体罚。
三、古印度的教育
古印度种姓制度把人按高下依次分为四个等级(种姓):
①婆罗门,即僧侣。
②刹帝利,即国王、官吏、武士等。以上两种为高级种姓,属特权阶级。
③吠舍,即农民和从事工商业的平民。
④首陀罗,即奴隶及处于奴隶地位的穷人。
(一)婆罗门的教育
公元前9世纪以前,婆罗门教育以家庭教育为主。公元前8世纪后,随着科学文化的发展,出现了一种办在家庭中的婆罗门学校,通称“古儒学校”,教师被称“古儒”,儿童入学后即迁居古儒家中,学习年限一般为12年,学习内容主要为《吠陀》经。
学校的体罚是常用的手段,教典和法律都允许教师以竹棍和绳索打罚学生;但对年龄较大的学生,往往也采取恩威并施的方法。另外,古儒在学校教学时,常常利用年长儿童充当助手,由助手协助教师把知识传给一般儿童。这种方法后为英国教师贝尔所袭用,19世纪在英国成为盛极一时的导生制(即贝尔一兰卡斯特教学法)。
(二)佛教教育
佛教教育的目的在于让人们弃绝人间享乐,蔑视现实人生,通过修行,大彻大悟,追求涅槃及虚幻的来世。
教育场所是寺院,学习内容主要为佛教经典。僧徒一般学习12年,经考验合格者,被叫作“比丘”。多数离寺回家,少数人继续留寺再修习10年,能担任寺中僧得职务。
佛教重视女子教育。尼庵和寺院并存于各处,成为女僧修行和学习之地,但水平一般不如寺院高。女僧学习完毕称为“比丘尼”。
四、古代东方文明古国教育发展的特点
(1)产生了最早的科学知识、文字以及学校教育,推动了教育的发展,是世界文化的摇篮。
(2)教育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和等级性。学校主要招收奴隶主子弟,并按教育对象的等级、门第被安排进入不同的学校。
(3)教育内容较丰富,包括智育、德育及宗教教育等,反映了统治阶级的需要和社会进步及人类多方面发展的需要。
(4)教育机构的种类繁多,形态各异,有助于满足不同统治阶层的需要,既有森严的等级性,也具强大的适应性。
(5)教学方法简单,体罚盛行,实行个别施教,未形成正规的教学组织。
(6)教育成为统治阶级的专利,教师地位较高,与古罗马、古希腊学校教师地位低下形成鲜明的对比。
(7)较之与其他文明古国,中国的文化从未断层,绵延不断,源远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