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分享的知识点是立法合宪和法制统一原则(2017年增修)一起来学习吧
(1)合宪原则。合宪原则,是指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在创制法律的过程中,应当以宪法为依据,符合宪法的理念和要求,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合宪性的要求具体包括:①立法主体的合宪性、②内容的合宪性、③程序的合宪性。
(2)依法立法原则。依法立法原则,是在前述合宪原则的前提下,立法还应遵循《立法法》。我国现行《立法法》不仅明确规定了立法原则,还规定了不同立法主体所具有的不同立法权限与程序。《立法法》特别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等的制定主体、内容与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制。各主体均应严格依法立法,保证立法合法。
(3)法制统一原则。法制统一原则,是指立法活动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这就要求:
①必须统一立法尺度,一切法律制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据,不能违背宪法,地方法规不能与中央法规相抵触。
②应当注意各个部门法之间的相互补充和相互配合,但又要防止重复。
③应避免不同类别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或同一类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