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6考研税务硕士备考练习:房产税介绍”相关内容,为税务专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税务专硕考研报班问题可联系18003714525。
房产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财产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房屋所有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纳税人: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单位交纳,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和个人交纳。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交纳。
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征税对象:为房产。
税率:实行比例税率:依房产余值计算交纳的。
契税: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税率为3%-5%,征税对象:在我国境内发生权属转移并签订转移契约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范围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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