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5考研法硕(非法学)考点背诵: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相关内容,为法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24考研法硕(非法学)考点背诵: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法人终止的原因
法人终止的原因:一是依法被撤销,二是解散,三是依法宣告破产,四是其他原因。
法人变更的主要类型
法人变更的主要类型:一是法人的分立,二是法人的合并,三是法人的组织性质变更,四是其他事项的变更。
法人成立的条件
法人成立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设立的原则
法人设立的原则:(1)特许主义——即法人的设立必须依据特别立法或国家元首的许可;(2)核准主义——指设立法人须依据法律规定的要件并经行政主管机关审核批准成立,也称行政许可主义;(3)准则主义——指把法人的成立要件通过法律加以规定,只要设立行为符合该条件,无须经行政机关的许可,而仅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法人即可成立;(4)放任主义——也称自由设立主义,指法人的设立仅凭当事人的意思即可设立,国家不加干涉。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5考研法硕(非法学)考点背诵: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硕考研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