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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教育学知识归纳:贺拉斯·曼论教育
贺拉斯·曼论教育
19世纪美国著名的教育实践家。创建了州教育管理体制,推动了公立教育运动的开展,是美国19世纪三四十年代公立教育运动的倡导者和推动者。被称为“美国公立学校之父”。
(一)论教育作用与目的
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类专业工作者。
教育的作用在于:培养理想的国家公民的途径、共和政府存在的保证;维持社会安定的重要工具;使人民摆脱贫困的重要手段。
(二)论教育内容
完整的教育应包括体育、智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及宗教教育。体育包括人体生理学、健身知识和卫生知识。智育包括语文、生理学、历史、地理及簿记等实用科目,以保证学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政治教育包括州宪法和美国宪法,为将来更好地履行共和国公民职责奠定基础。道德教育包括虔诚、正义、尊重真理、热爱祖国和全人类的观念,及仁慈、勤勉、节制等美德,最终为人类社会进步奠定坚实的道德基础。宗教教育,贺拉斯·曼反对教派控制学校和狭隘的教派教育,但并不主张从学校中完全排除宗教教育。
(三)论师范教育
贺拉斯·曼十分重视对教师的培养,认为师范教育是提高公立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在其倡导下,马萨诸塞州于1839年建立了第一批公立师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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