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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教育学知识归纳:殖民地时期的教育
殖民地时期的教育
1.北部
(1)初等教育
乡镇学校。1642、1647年马萨诸塞州制定了强迫教育法令,要求家长和师傅送孩子和学徒入学,否则罚款。因而出现了公办的初等读写学校。
(2)中等教育
拉丁文法学校。1635年在波士顿设立,是最早的中等学校,后来成为哈佛学院的预备学校。
(3)高等教育
哈佛学院。1636年,马萨诸塞州的清教徒为了培养清教教师,仿照英国剑桥大学建立哈佛学院。以拉丁文为教学语言;课程有宗教神学、拉丁文、希腊文、历史、天文、算术、几何等;教学方式是教师宣读教材,学生跟读、复述、写大纲、讨论等。
2.中部
堂区学校。面向平民子弟,教育内容为读、写、算。中等学校很少,没有学院和大学。
3.南部
威廉玛丽学院。1693年创办,是一所中等水平的学校。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由家庭教师完成,而后送往欧洲深造,因此,公共教育并不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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