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5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相关内容,为法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24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一)污染环境罪1.概念: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放射性、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行为。2.构成要件:(1)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制度与公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2)客观方面要求具备三个条件:①违反了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②实施了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③严重污染环境。(3)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4)主观方面:过失。(二)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界限:将已经砍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三)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别: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5考研法硕(法学)考点背诵: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硕考研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