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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混合业务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09-17 16:02:15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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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混合业务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混合业务”相关内容,为会计专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会计专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混合业务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混合业务

  1.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分别核算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2.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进行会计处理。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混合业务”,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会计考研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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