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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具体会计处理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09-17 16:01:13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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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具体会计处理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具体会计处理”相关内容,为会计专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会计专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具体会计处理

  具体会计处理

  1.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且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如果商品已经发出且办妥托收手续,但由于各种原因与发出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的,企业不应确认收入。

  2.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

  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预收账款。

  3.委托代销商品的处理

  (1)视同买断方式

  ①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确认相关销售商品收入。

  ②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受托方:不作商品购进处理,对外销售价格可以变更,按实际售价确认收入

  (2)收取手续费方式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受托方:不作商品购进处理,对外销售价格不可以变更,对外销售时不确认收入,但确认手续费收入

  4.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

  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是指售出的商品需要经过安装和检验等过程的销售方式。这种销售方式下,在购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企业通常不应确认收入。

  5.订货销售的处理

  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预收账款。

  6.以旧换新销售的处理

  以旧换新销售,是指销售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回收与所售商品相同的旧商品。在这种销售方式下,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旧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7.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的处理

  (1)商业折扣。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2)现金折扣。收入确认时不考虑现金折扣,按合同总价款全额确认收入。当现金折扣以后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3)销售折让。

  ①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确认之前,按照商业折扣处理方法核算。

  ②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应直接冲减折让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③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且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销售退回

  (1)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按已记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

  (2)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应同时调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的相应金额。

  9.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是指购买方依照合同或协议有权退货的销售方式。

  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并确认与退货相关的负债的,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10.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应当根据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或现行售价)一次确认收入。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应当按照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或商品现销价格计算确定。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按照应收款项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进行摊销,作为财务费用的抵减处理。

  11.售后回购的处理

  (1)回购价格确定。如果回购价格固定或等于原售价加合理回报,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2)回购价格不确定。如果回购价格按照回购日当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且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具体会计处理”,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会计考研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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