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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原则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4-09-16 16:38:59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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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原则

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原则”相关内容,为会计专硕考研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会计专硕考研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原则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原则

  一般原则:

  1.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有成本和公允价值两种模式;

  2.通常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3.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4.成本模式在满足条件时可以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公允价值模式不能变更为成本模式。

  特殊情况: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有证据表明,当企业首次取得某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不能持续可靠取得的,应当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直至处置,并且假设无残值。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的企业,即使有证据表明,企业首次取得某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该企业仍应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5考研会计知识总结: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原则”,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会计考研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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