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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税务硕士备考: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来源:天任考研  |  更新时间:2023-12-24 14:05:44  |  关键词: 有关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一些思考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思考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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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考研税务硕士备考:完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加强资本所得的征管。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采取源泉扣缴的方法,但对于财产转让、财产租赁、股权转让等非劳动所得的税收监管稍显不足,加之纳税人主动申报的积极性略有不足,导致部分个人资本所得未被有效征税,存在一定的税收流失。故而,加强对资本所得的税收征管,将未被有效征收的资本所得纳入监管体系,可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个人所得税规模。具体而言,从加强对财产转让所得征管角度,在实现税务、房管、银行等多部门实质性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取消对房产交易普遍适用的简易征收办法,恢复对“所得”征税,而对于实在难以确定房产原值的个别情况,也应适当调高核定征收的征收率。从加强对居民租金收入征管角度,应大力宣传住房租金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提高租房者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意愿,实现根据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对房租收入追征税费,以提高住房租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收入。

  (2)构建面向居民的税收征管服务体系。随着税制结构的优化和我国间接税与直接税双主体税制的落实,税收征管机制也应随之改变。目前主要由企业纳税或源泉扣缴的征管机制,对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等监管力度略显不足,与提高直接税比重的要求并不匹配。同时,直接税对应的纳税人要远多于间接税对应的纳税人,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征管技术等都面临挑战。

  虽然目前我国已打造了全国统一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开发了个人所得税App,但未实现互联网、大数据等与直接税征管的深度融合。由于直接税中的个人所得税、财产税都是面向居民征收的,故而可考虑构建面向居民的税收征管机制。具体而言:首先,利用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提升税务机关获取信息的能力,以确保充分掌握纳税人多元化收入、财产等信息,同时严格把控个人隐私信息管理,以提升纳税人的心理接受度;其次,在落实源泉扣缴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以自行申报为主体、以税务稽查为保障的征管制度,实时监控纳税信息,尤其是高收入人群的纳税信息,区分纳税人类别实施风险管理,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以提高直接税收入规模;最后,构建面向居民的税收征管统一平台,实现个人所得税与财产税征管的信息互通共享,打造统一、便捷的自然人纳税申报平台和税务机关监管平台,实现个人所得税的财产转让所得信息与财产税的部分应税项目信息相互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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