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刑事责任
第一节 刑事责任概述
一、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一) 刑事责任的概念 | 1.法律责任说 即认为“刑事责任是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根据犯罪行为以及其他能说明犯罪的 社会危害性的事实,强制犯罪人负担的法律责任”。 2.法律后果说 该说认为刑事责任“是依照刑事法律规定,行为人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必须承担 的法律后果”。 3.否定评价说 此说认为“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实施刑法禁止的行为而应承担的、 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依照刑事法律对其犯罪行为及其本人的否定性评价和谴责”。 4.刑事义务说 即认为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其犯罪行为应当向国家承担的、体现着国家最强烈的否定 评价的惩罚义务”。 5.刑事负担说 该说认为“刑事责任是国家为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在清算触犯刑律的行为时,运用国 家暴力,强迫行为人承受的刑事上的负担”。 |
(二) 刑事责任的特征 | 1.刑事责任包含对犯罪行为的非难性和对犯罪人的谴责性; 2.刑事责任具有社会性与法律性; 3.刑事责任具有必然性与平等性; 4.刑事责任具有严厉性与专属性。 |
二、刑事责任的地位
(一) 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体系中的地位 | 1.基础理论说 该说认为刑事责任在价值功能仁具有基础理论的意义,犯罪论、刑罚论和罪刑各沦不过是刑事责任理论的具体 化。因此在体系上应赋予刑事责任以刑法学基本原理的地位并将其置于犯罪论之前。 2.罪、责平行说 此说认为,刑事责任是与犯罪相对应并具有直接联系的概念。犯罪是刑事责任的前提, 刑事责任是犯罪的法律后果,刑罚虽然是实现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但不是唯一的实现方式,因此,不能将刑 罚与犯罪和刑事责任这两个基本范畴相提并论,而应按照犯罪论、刑事责任论的思路来建立刑法学体系,这样 才能理顺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才能准确反映刑事责任在刑法理论中的应有地位。 3.罪、责、刑平行说 这一学说认为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是各自独立而又互相联系的三个范畴,其中的刑事责任则是介于犯罪与刑罚之间的纽带。刑事责任以犯罪为其前提,属于犯罪的法律后果,而其本身又是 刑罚的前提,刑罚系实现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因此,应当按照犯罪论、刑事责任论、刑罚论的框架来构建刑法学的体系。 |
(二) 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 1.区别 (1)刑事责任是一种法律责任;刑罚是一种强制方法。 (2)刑事责任以犯罪人应当承受刑事处罚、非刑罚方法的处理和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为内容;刑罚以实际剥夺犯罪人一定的权益为内容。 (3)刑事责任随实施犯罪而产生;刑罚随法院的定罪判刑决定宣告生效而出现。 2.联系 (1)刑事责任是适用刑罚的直接前提;无刑事责任不能适用刑罚 (2)刑事责任的大小直接决定刑罚的轻重 (3)刑事责任主要通过刑罚实现,非刑罚处理方式是次要的是实现方式。 |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和解决方式
一、刑事责任的根据
(一) 刑事责任根据的概念 | 国家基于何种前提、基础或决定因素而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或者犯罪人是根据何种前提、基础或决定因素而承担刑事责任。 |
(二) 刑事责任根据的学说 | 1.犯罪构成唯一根据说 犯罪构成唯一根据说认为,人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适用刑罚的根据,如果行为中缺少犯罪构成则应免除刑事责任。犯罪构成是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 2.罪过说 罪过说又有狭义说和广义说两种观点。狭义的罪过即犯罪的主观方面,广义的罪过还包括犯罪构成中的情 节与刑罚裁量的情节,认为广义的罪过是刑事责任的根据。 3.犯罪(行为)说 犯罪(行为)说主张,应将犯罪行为即犯罪本身视为刑事责任的根据。 4.社会危害性说 社会危害性说,认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责任的事实根据。其主要理由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 的本质属性,因而也是决定刑事责任产生的根据。 |
二、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
1.定罪判刑方式 | 法院对犯罪人认定有罪,作出定罪判决的同时,宣告适用相应的刑罚。 |
2.定罪免刑方式 | 法院对犯罪人认定有罪,做出定罪判决,而免除刑罚处罚。 |
3.消灭处理方式 | 行为人的行为本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法律规定的阻却刑事责任事由的存在,使刑事责任归于消灭。这时国家不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行为人也不再负刑事责任。 |
4.转移处理方式 | 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由我国司法机关解决,而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
A.甲被判犯盗窃罪,处5年有期徒刑
B.乙被判犯侵犯通信自由罪,责令赔礼道歉
C.丙被判犯重婚罪,免予刑事处罚
D.丁被判犯诈骗罪,责令具结悔过
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