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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考研税务硕士备考重点:免税法
纳税人在居住国纳税时,从国外获得的所得免予征税,仅就其从本国境内获得的所得征税。实际上是单纯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彻底免除重复征税。在实际操作中,又分为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两种。
①全额免税法:在居住国课税时,不考虑因国外所得免税而导致适用税率档次的降低这一问题,仅以国内所得部分确定税率。这种办法在国际税务实践中不多见。
②累进免税法:在居住国课税时,免税的国外所得并入国内所得,以此确定适用税率,但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只以国内所得为税基,目前实行免税制的国家大多采用这种办法。由于税率表为累进税率,计算全额征税时的适用税率,就是要将全额征税情况下要交纳的税额除以全部应税所得。然后以免税后的应税所得(即国内所得)乘以计算出来的适用税率,算出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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