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毛泽东思想的法治理论”相关内容,为报考法学专业的考生们提供指导。更多有关法硕知识点可关注考研备考栏目。
毛泽东思想的法治理论
(1)系统地提出了关于新中国国体和政体的学说
(2)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思想。
国体: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政体: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
两者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它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在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论方面,特别强调要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际出发建设新民主主义法制,强调革命的法律应体现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并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思想、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其中有: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立法思想;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治原则,强调“依法办事是进一步加强法制的中心环节”;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原则等。
以上是天任考研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4法硕考研带背知识点:毛泽东思想的法治理论”,希望考生们都能备考顺利,考上自己心仪的院校。想了解更多法学专业备考相关内容请关注考研备考栏目。